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考试培训 > 教育培训 >
关于山东省2016年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访问次数:1052
信息来源:

各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中估协发﹝2016﹞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本年度土地估价师及土地登记代理人开展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16年在省内土地评估、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执业并已缴纳个人会费的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

2、2016年正在省内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实践考核、实践尚未到期的土地估价师(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教育内容

1、《资产评估法》立法过程、法律结构与法律责任;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

3、土地估价规程解读;

4、出让评估技术规范在实务中的运用。

三、教育形式

本年度的继续教育活动为远程继续教育,请各相关土地估价师及土地登记代理人登陆省协会网站,选择“继续教育”专项服务栏目或者在地址栏直接输入(http://www.tdgjs.com/),按照系统要求完成远程继续教育(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

1、执业个人会员在缴纳省协会个人会费后的次月,即可进入系统参加学习;

2、本省实践考核期内的土地估价师经省协会确定名单导入系统后,本人自行登录系统参加学习。

四、时间安排

20161024日至1231日。

五、注意事项

1、远程网络教育系统由北京中矿宏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按照省协会的统一部署,已缴纳个人会费的执业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可享受免费远程继续教育;其他实践考核期内土地估价师,如有意参加本次网络教育需向技术服务单位(北京中矿宏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缴纳技术服务费100元。

2、按照中估协的安排,我省列入《2016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中的继续教育活动年内不再举办;

3、本次网络教育最高可记20学时,请各土地估价师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课程参加学习;

4、各机构应合理调整安排,组织人员分批次登陆系统参加学习,避免造成网络拥堵;

5、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省协会教育培训部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丕彦、王瑞莹

联系电话:0531-88521021

电子邮箱:sdreva@126.com


山东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16年10月24

上一篇:关于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暨法定代表人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房地产税评估讲座的通知
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