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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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土估协发[2021]2号 各会员、会员单位: 根据省协会章程和社团组织管理规定,经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三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省协会将于2021年3月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现将推荐理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被推荐人可来自我会会员机构、大专院校或相关社团、企事业单位。每个会员单位限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 二、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热爱土地估价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事业,积极参与协会组织活动; (三)有较高的理论与业务水平,在土地估价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内有一定成就或有较高的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能履行理事义务; (五)从机构中推荐的理事,一般应为本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推荐要求 请将加盖公章后的《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月20日前寄送至省协会,并将电子版(推荐表excel版、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潘凤玉 联系电话:0531-88521021 地 址:济南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401C 邮 编:250014 电子邮箱:pfy@sdreva.org.cn 附件: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第四届选举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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