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土地估价机构会员资信评级自选报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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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土估协发[2023]2号
各土地估价机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精神和《山东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级办法》规定,省协会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土地估价机构会员资信评级自选报告的评审工作。现就自选报告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资信评级办法》,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指标将采用上年度随机抽查报告与机构自选报告的评审平均分进行核算。请各机构认真筛选并及时完成自选报告的上报。 自选土地估价报告须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模块中完成电子备案的报告,报告类型不限。 二、各机构须填报《自选报告信息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省协会邮箱(suzikun@sdreva.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单位名称+自选报告。报送日期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三、各会员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2023年度资信评级材料正式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请随时关注省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QQ与微信联络群。
联系人:苏子坤 0531-8892 5753 185 5310 2657
附件:自选报告信息单
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2023年2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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